在臺灣的法規條例中,安寧緩和醫療所指的是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心理痛苦,所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目的在增進其生活品質。然而安寧與緩和治療若細分是可以分為兩個不同的治療方式,國內外部分醫療機構甚至會將他們分為兩個專科,正確的認識兩者的不同,能更準確地為自己,或是協助家人,尋求到需要的醫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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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緩和療護與安寧療護的定義來看,兩者的出發點是相同的,旨在提升病人的生活品質,包含照顧病人與照顧者的身心問題,針對病人的症狀給予支持性醫療。支持性醫療並不是放棄治療,而是醫療的優先條件不同,舉例來說,脊椎滑脫嚴重的病人醫師會建議做手術,手術後給予止痛藥,並建議在傷口復原後進行適當的復健治療。這一過程中,手術是最為積極的治癒性治療,目的在於根本上的治癒這個疾病;止痛藥就是最常見的緩和治療,針對疼痛這一症狀進行壓制,讓生活更舒適。復健若是旨在舒緩疼痛便也是緩和治療的一部分,有部分疾病是可以透過復健治癒的,那就屬於治癒性治療。可見選擇針對症狀的治療並非放棄尋求根本上的治癒,兩者是可以並行的。只是在癌症這種重大疾病亦或是帕金森氏症這種退化性不可逆疾病面前,行至末期若再強求治癒,除收效甚微之外,犧牲的也是患者的生活品質,於是在更重視生命尊嚴的現今社會,安寧與緩和的醫療需求也應運而生。
若再細分,便能看出安寧與緩和的差異,依照美國密西根大學的分類可以如此解讀 :
- 緩和治療是以治療幫助舒緩患者的身體、情緒及心靈層面為主,同時疾病治療仍能繼續進行。它可於重病的任何階段進行,不須等到瀕死時才開始此治療,其包括像疼痛緩解、營養或心理諮商。
- 安寧治療雖同樣以舒緩患者身心靈層面為主,不過不再進行積極性的疾病治療,諸如化療、放射線治療等手段,若經醫生判斷為無效或是效果甚微,且副作用極大,便不會再進行,只有不影響生活品質的治療仍會繼續。它一般只在疾病末期進行,預期患者壽命有限,可以說安寧治療就是緩和治療的末端。
無論是哪一種皆需要專業團隊、病患與家屬之間溝通協調,但緩和醫療會將重點放在舒緩與治療的共同實施,安寧則相對較重視身心照顧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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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目前無論是安寧或是緩和治療主要都是提供給癌症病人,他們在醫院治療的過程也更容易取得相關的資源,但是以「尊重、照顧、舒緩為主,幫助患者與家屬圓滿地走完最後一程,並做好迎接死亡的心理準備」這樣的宗旨來看,有許多慢性疾病走到後期也可以尋求相關的醫療資源;特別是在緩和醫療方面,更是可以與長照同時進行,畢竟長時間的行動不便、疼痛等退化性疾病其實比一般人認知的更需身心醫療,但是目前這些患者若想要進行支持性的治療,多數情況下仍需要家屬自行去整合資源,一趟看下來可能需要跑數家醫院、十幾個科別,勞心費力之下很多患者都會選擇忍耐,實屬可惜。